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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部分中小企业重现“三角债”危机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山日报   发布者:李君莫
热度373票  浏览36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7月20日 10:48

三角债:指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货款的俗称,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

央行收紧信贷、调高企业贷款利率,致使企业间资金链异常紧张,新一轮“三角债”危机来势汹汹。这一现象最近引起国内各大媒体关注。据调查,中山已经有不少企业陷入“三角债”危机,在接受问卷调查的近50家企业中,有一半企业表示感受到“三角债”的压力,其中甚至有部分中小企业面临“不生产也赔”的窘境。对此,法律专家提醒企业防范连锁反应,欠款纠纷产生后应及时对债权加以保护。

■观察

◎五成企业感受到“三角债”压力

从近期向家具、家电、服装、灯饰、电子等行业近50家企业发放的调查问卷反馈,近五成企业表示已经感觉到“三角债”的压力,而这其中甚至有不少企业面临“不生产也赔”的窘境。

◎中小企业“三角债”现象普遍

中小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三角债”现象非常普遍。企业为了拉拢客户,多和客户采取月结方式,几个月结一次款的也属于正常现象。但是工厂需要生产,需要原材料,资金不到位就会进入了“负运作”状态,一旦某个环节资金不足,资金链断裂就成了必然。

据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陈法官介绍,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和商业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长,金额也越来越多,近来审理的一个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欠款金额达到近3000万元。他认为,企业普遍缺乏信用也是推升“三角债”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他表示,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中,还没有一部完整、系统的规范信用活动的专门法律,也缺乏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其结果是导致经济生活中信用活动普遍缺乏约束。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普遍的企业信用体系的情况下,企业经营只能是步步小心、步步为营。他建议企业最好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为经营行为把好关。

◎有充足订单的小企业不受困扰

据调查,订单充足的小企业表示未受到“三角债”的困扰。

古镇一家做节能灯的企业,主要给品牌商代工,因为这家企业的产能较小,两三家稳定客户已经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因为量少,所以采购商支付货款的压力不大,支付货款没有出现被推迟的现象。”企业的项目经理表示,据他了解,像节能灯、LED 这样的产品,目前正处于市场高增长期,货款回收比较正常。

很多头脑灵活的企业主想了很多办法来应对“三角债”问题。东区一家服装厂为品牌服装代工,但由于一直无法摆脱在代理商、批发商面前被动生产、被制约的局面,更无法摆脱生产制造业经常面临的“三角债”问题,始终艰辛维持经营。为改变这种状况,该厂投资开了网上商城专营店和淘宝店,聘用20名员工专门做网店,据说目前每月流水有近百万元。

■ 企业个案

◎一个月货款推迟三个月支付

台商史先生在古镇开灯饰公司已经有8年了,他在上海的业务都是当地一家叫阳光照明的公司代理。代理合同约定,当月的货款在下个月5号前支付完毕。

前两年销售形势好的时候,代理公司的货款不用催,到时间就会自动打到公司账户上。但是,从去年下半年起,代理公司支付给史先生公司的货款就开始不正常起来。

“一个月的货款一般要推迟两到三个月才支付,开始以为是有其他原因才导致迟延支付货款,”等该代理公司拖欠货款超过100万元时,史先生才感到不对劲。

史先生委托律师到上海找阳光照明公司交涉,可该公司老总明说了:“没有钱,我们也在追客户的钱,什么时候客户给我钱了,我就什么时候把货款给你们。”

虽然手上就拿着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但对方根本就不理会当初确定的付款期限。由于货款追不回来就会影响到企业的原材料采购,资金链就会断掉,不得已之下,史先生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可是,官司是打赢了,史先生却高兴不起来。他很清楚,对方一天没有收到货款,就一定不会有钱支付给他,法院的判决也就没有办法执行。如果再拖两个月收不回货款的话,没有资金支付给原材料商,材料商会拒绝供货,自己的公司也要暂时停产了,最后自己也要被拖进“三角债”的泥潭里。

◎走出创业困境却难走出资金拖欠困境

强毅公司是小榄的一家家族企业,专门生产加工男女内衣裤。老板阿强经过多年的努力,终于将昔日的小作坊变成了现代化的厂房。据了解,国内一些著名的品牌内衣裤就是阿强的工厂代工的。虽然阿强现在已经走出了创业初期的困境,但生意越做越大的同时却面临着被拖欠资金的困境。

据阿强介绍,现在他的工厂替全国6个省市的12家厂商代工。“几乎每个厂家都有拖欠加工费的情况,最多的有100多万元,少的也有10多万元,另外还有一些销售商也不同程度地拖欠货款,远的在东北,近的就在中山本地。”

在公司办公室里,阿强拿出厚厚的一叠账单,满面愁容地说,客户拖欠货款及加工费已经达到几百万了,公司上个月因为资金周转不灵,没有按时发工资,工人都跑到劳动局投诉去了。光是今年上半年,委托律师发出去的追款函件已经达到十几封了。

“这是近两年来从没有遇过的。”阿强说,刚开始客户还接一下电话说一下好话,现在一听是追款的,连电话也不接了,派出去追款的业务员大都空手而归,有的厂商干脆找不到人了。

经过委托律师在全国各地法院起诉,虽然成功追回近半成货款,但阿强也表示,公司元气大伤,这对于以后的经营造成很大的影响。

■ 律师支招

“不伤和气”或错失收款良机

莫培刚(广东皓粤律师事务所律师):欠款纠纷产生后解决的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错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收回欠款有哪些有效途径?申请支付令是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15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此外,有的债权人对通过诉讼手段催收欠款缺乏信心,比如担心分期还款的最后期限没有到期就起诉,可能对已不利,这实质上是因对法律的不了解而产生的莫须有的恐慌,其实新颁布的《合同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所以,债权人在诉讼之前进行一些法律咨询是必要的。债权方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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