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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山两市试点撤并镇建区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发布者:李君莫
热度258票  浏览18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8月12日 10:13
  8月10日,从省编办获悉,用于指导广东镇一级下一步事权改革的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已下发。

  《意见》对欠发达地区的镇、市辖镇、中心镇的改革路径作出了详细指引,改革工作将于明年底前基本完成。“十二五”期间,全省县级权限镇数量达到100个以上,地级权限县达到10个以上。省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镇的改革力度要基本达到第一批试点的6个镇,县(市、区)的力度则要比照顺德和濠江。

  另外,在下放权限时,上级政府应当保留必要的人事、规划、国土、环保、跨区域执法等统筹协调和总体规划权限,建立既保留上级政府在较大空间进行系统规划和整合资源的优势,又能充分调动下级政府积极性的新型市县和县镇关系。

  据悉,目前广东共有乡镇(街道)1581个。给强镇放权的呼声喊了很多年,2009年7月,省委、省政府在佛山、东莞市选择了4个镇进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去年6月出台的《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改革在全省全面铺开,明确常住人口多、经济总量特别大的特大镇可以拥有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意见》亮点摘录

  以法定方式明确县镇事权边界

  通过地方性法规、规章(没有立法权的市可通过出台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形式)等形式,列出县镇权责目录,确定县镇事权的边界,明确相关权力下放的依据、程序和操作规范等,规范界定县、镇权力和责任配置,在县镇之间构建规范、明晰、法定化的权责关系。

  珠三角地区各市要率先建立市、县、镇三级政府职责关系界定和调整方面的制度,加快实现纵向政府间行政权责关系处理的法定化和程序化。具体办法由市委办公室(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厅)牵头会同人大常委会和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法制等部门制定,于《意见》印发后6个月内出台。

  非涉密党务政务信息全公开

  全面公开镇级所有非涉密党务、政务信息,2012年起,政府预决算重点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并做好“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

  通过公众列席、媒体旁听、网络或电视现场直播重要决策会议等形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决策参与渠道,加大监督力度。

  按乡镇定位不同分类考核

  建立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生态环境、依法行政、政务环境、村镇建设、公共管理全面考核的镇级政府考评指标体系,并根据乡镇的不同职能定位实行分类考核。创新考评方式,实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委会代表和社会参与考评制度,扩大参与考评范围,增强考核的客观性。

  建立“项目参与式”社工模式

  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村(居)等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在镇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探索建立“项目参与式”社会工作模式,构建多元互补合作的综合治理机制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绩效评估机制和失信惩罚制度,不断创新社会组织和村(居)自治组织的管理体制机制。

  解读1:对三类镇分类下放事权

  《意见》:经济欠发达的县(市、区)要对县域内各镇进行统筹规划,划分为优化开发镇、重点开发镇和生态发展镇三类,分类明确职责重点。

  按照各类镇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下放事权。如对于经济欠发达、农业比重较大的镇,重点下放市场开拓引导、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设宜居村镇、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改善村容村貌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行政管理权限。对于达到《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综合指数要求的特大镇,可因地制宜赋予部分县级管理权限。

  解读:去年出台的《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按照综合指数的大小将镇分为三个级别,综合指数由镇辖区常住人口、土地面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决定。但改革中,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强镇综合指数依然比不上发达地区的弱镇,这样改革的步伐明显后人一步,成为全省推进改革的“短板”。

  为了让改革均衡发展,这次出台的《意见》就专门照顾到了这些“短板”,重点扶持欠发达地区的镇,根据镇的特点和优势来下放权力。

  解读2:东莞中山撤镇或并镇建区

  《意见》:在东莞和中山市分类开展市辖镇行政建制改革试点。适时选择若干面积偏小且地理上相邻的镇,按照“1+X”模式推进“联并升级扁平化改革”,即按照整合资源、减少层级、优化服务的要求,以处于地理中心位置的镇为基础,联合周边镇共建市辖区,区不再下设街道。或选择辖区面积和经济总量大、人口多的镇推进“撤镇建区扁平化改革”,区不再下设街道。

  在新设区推行一级政府、集中服务的新体制。将原由镇承担的政策制定、规划协调、行政审批等职能上移到区,将基层社会管理和直接对群众服务等职能转移到社区或综合政务服务中心设在社区的便民服务点,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转移给社区自治组织承担。

  解读:撤镇建区或者并镇减区,都是扁平化的改革,可以进一步解决体制上的障碍。除了扩权,对于人才的上升渠道也拓宽了。现在一些镇里限于级别,硕士甚至博士一待10多年,连个科长都当不了,怎么留得住人才。明确区不再下设街道,是为了避免再增加一级政府,实现高度扁平化。

  解读3:5镇将获部分县级权限

  《意见》:按照《广东省县镇事权改革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能放尽放的原则,在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民生事业等方面赋予试点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职权。具体事权下放方案由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制订,于2011年11月底前报上一级政府审批。

  要充分借鉴顺德区、濠江区等地改革经验,除需上级政府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赋予其部分地级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具体事权下放方案由有关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制订,2011年11月底前报省政府审批,省有关部门做好审核。被赋予部分地级市权限的县(市、区),参照对中心镇的放权模式,对具备条件的其他镇简政放权。

  解读:按照去年的指导意见,常住人口多、经济总量特别大的特大镇可以拥有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但实践中发现,部分中心镇虽没达到特大镇的要求,但改革的要求也很迫切。所以这一次改革就将覆盖到全省277个中心镇。为了保证改革的成效,对改革的主体和时间表都有刚性的要求。比如,方案由谁来做,何时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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