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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山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考评工作圆满结束

热度332票  浏览56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12月25日 18:09

 

为了加强我市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优化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增加社会组织的透明度,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中山经济研究院受中山市民政局的委托,邀请并组织中山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专家开展了2013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本次评估自924日开始,至1221日结束,前后历时三个月。目前,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考评阶段已圆满结束。

为适应民办教育蓬勃发展、民间学术力量涌起、社会服务成为时下热点的新趋势,2013年,市民政局参照往年对联合性专业性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考评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了评估机制,把民办非企业单位、学术性社会团体以及民办社工机构纳入考评范围。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客观、权威,民政部门首先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了20名副高级职称以上的评估专家,作为本次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的专家组成员,并修订《中山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制定《中山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细则》、《中山市民办社工机构评估评分细则》等,确保评审组织客观公正、评估标准科学合理。

在市民政局有关领导的精心组织和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评估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本轮评估一共有80家社会组织申报参评,期间有20家单位由于申报材料准备不完备、基本条件不完善、对评估流程不了解等原因而被建议推迟评估,因此,实际正式参评的社会组织有60家。其中联合性专业性社会团体18家,行业性协会商会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1家,学术性社会团体5家,社工机构3家。本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严格依照下列程序进行:在参评单位对照评估细则进行自评的基础上,评估专家组根据统一的评估标准,通过实地考察和发放社会评价调查问卷及电话访谈的方式,对参评社会团体进行了全面评估,并现场向参评社会组织领导反馈了初步评估意见和建议,最后经合议后形成评估报告。在考评阶段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将会审核初步评估意见并确定评估等级,最终提交中山市民政局审核后,公示评估结果并向社会组织送达通知书。

 

【相关链接】

中山在2008年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观察点,成为广东最早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地级市。2010年全市完成了30家行业协会商会的等级评估工作,2011年、2012年完成了80家社会团体的等级评估工作。据统计,目前全市获得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共79个,占参评社会组织的71.81%,其中5A等级社会组织共13个,4A等级的社会组织22个,3A等级的社会组织共44个。社会组织获评5A4A3A高等级,角逐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时,将具有竞争优先权。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等级有效期为五年,在等级有效期内,市民政局将对受评单位进行跟踪评估。

TAG: 考评 社会组织评估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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