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到明年将推广新能源汽车1500辆
日前,省发改委等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2013-2015年,珠三角地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 .5万辆。其中,中山、珠海和惠州均为1500辆。今年,省财政对中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为1567万元。中山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二类地区,购买私人乘用车或可补贴20%。在1500辆的任务中,私人乘用车占960辆。不过,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中山的新能源汽车消费遇冷,主要原因是地方配套政策缺乏。
根据《意见》,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2013-2015年,珠三角地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5万辆,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要的示范区域。
《意见》还表示,新建汽车4S店和公共停车场要配套安装一定数量的充换电设施,现有汽车4S店和公共停车场要逐步加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居民小区停车场要根据业主需求安装充电设施,有条件的加油站要安装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
中山为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二类地区,与珠海、惠州一样,到2015年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数量为1500辆。其中公交车150辆,出租车130辆,专用车80辆,公务车180辆。占大头的还是私人乘用车,达到960辆,占总任务的64%。而二类地区的省财政综合补助比例为:新能源客车50%、纯电动专用车(主要包括邮政车、物流车、环卫车等)40 %;新能源乘用车中,出租车50%、公务车等40%、私人乘用车20%。根据最近的《2014年度省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2014年,省财政安排珠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额度计划按2013- 2015年拟补助总额的40%拨付,2014年安排中山资金15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