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企业获国家最高科技奖项目最高可补百万
企业项目如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政府将一次性补助100 万元。11月 20日,三乡镇出台《三乡镇企业工程研发与技术中心认定和科技项目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支持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建设工程研发与技术中心。
《办法》规定,在三乡镇注册登记的企业,且研究或技术开发机构设在镇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项目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三乡镇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其中50万元归个人,50万元用于开发新项目。如果企业项目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乡镇给予重大补贴,其中一等奖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二等奖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此外,如果企业获得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三乡镇将按国家下拨资金的30%给予项目资金配套,但是最高不超50万元。如果企业获得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三乡镇将按省下拨资金的20%给予项目资金配套,最高不超30万元;如果企业获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三乡镇将按市级下拨资金的10%给予项目资金配套,最高不超10万元。
对于企业建设工程研发与技术中心且经过认定,三乡镇将给予补助,如果认定为镇级研发与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升级为市级工程研发中心,补助10万元;升级为省级工程研发中心,补助20万元;升级为国家级工程研发中心,补助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