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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企业股改后上规上限最高可获百万元资助

热度284票  浏览27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6年5月18日 09:48

    步入2016年以来,位于中山美居产业园的硕泰科技一直十分忙碌。进入中山将近一年,以它为核心组建的“中山市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已经为近百家企业提供了智能改造服务。今年前4个月,它已经为40多家企业先后提供了130多份“智能改造”方案。

  市场火热的背后,凸显出创新驱动浪潮下广大中小企业对于公共服务平台的迫切渴望。从本月起,这类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将获得更多资金扶持。近日,市经信局制定发布了《中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八大类项目的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据悉,股改后上规上限的中小企业,最高可获100万元资助。而由企业建设并经认定的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将按项目实际投资额,获得不超过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支持企业借股改上规上限

  企业通过并购把规模做大,符合当前灯饰产业的发展规律,在这过程中也非常需要政府的资金扶持。

  自4月初敲定合作后,古镇某灯饰企业市场总监张春林已经往返深中两地9次,为自己所在企业与深圳一灯饰企业的并购筹备。张春林所在的企业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但它的核心优势主要还是在于传统灯具生产以及市场渠道。计划并购它的深圳企业,核心技术主要集中在光源领域。通过并购,两间企业将得以实现优势互补。

  “近几年来LED光源市场竞争激烈,对方希望能够通过兼并重组避开红海。我们在传统灯具生产方面具有较大优势。通过合作后,我们会将主要精力放在智能照明这个领域,预计一年后开始股份制改造。”张春林坦言,企业通过并购把规模做大,符合当前灯饰产业的发展规律,在这过程中也非常需要政府的资金扶持。

  从本月起,针对上述中小企业的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将更加明确。在市经信局新近出台的办法中明确提出,将针对中山广大中小企业的股份改造、投资项目等给予重点扶持。

  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项目方面,规模以下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后实现上规上限的,新出台的办法将按企业实缴注册资金总额给予不超过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按此计算,张春林所在的企业在推行股改后最高可获得100万元。

  据悉,针对中小微企业投资项目,办法将对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的优质投资项目,采用投入方式进行扶持。另外,对市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程实施后首次上规的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办法拟每年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重点鼓励扶持公共服务平台

  由政府主导,或者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为中山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速创新的一个重要举措。

  从去年开始,市经信局便依托中山美居产业园,引入硕泰科技等知名智能改造企业、科研部门、金融机构共同组建的“中山市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目标是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智能无人工厂体验、智能改造方案制定、设备融资租赁等一站式公共服务。

  “今年4个多月里,我们已经完成了政府定的营业额增长年度任务,达到3700万元以上。”据硕泰科技总经理张帆介绍,硕泰进驻中山至今已经为100家左右企业提供了智能改造服务,其中既有中小企业,也包括通宇通讯、香山衡器等知名企业。

  不过张帆也坦言,公共服务平台本身的利润很少,他们也一直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改造方案,支撑平台运作的收入主要还是为企业提供的装备产品。

  中山中小企业众多,创新能力不强。由政府主导,或者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为中山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速创新的一个重要举措。在此次出台的办法中,就明确提出对几类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扶持,以加快这类公共服务平台的成长。

  在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方面,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建设的市级综合性服务平台,按项目支出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产业集群、专业镇窗口平台,按项目支出额给予不超过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张帆认为,中山本次出台的政策中,对扶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发展提出了明确资助计划,这将极大地支持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提高平台的服务质量。

  开展多种专项服务也可获补助

  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技术、融资、宣传、培训、推广、互联网+等专项服务活动,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对于企业而言也十分重要。

  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不容乐观,早于今年3月底中山就出台了含金量较高的“民企50条”,助广大中小企业减负突围。不过企业在当前的需求或许并不局限于资金扶持政策。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需求当前十分迫切。许多企业普遍缺乏有效的抵押物,虽然政府出台了很多扶持政策,但都难以真正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如,去年中山出台了助保贷政策,但受益的企业数量较少。”中山市经济研究院院长梁士伦认为,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技术、融资、宣传、培训、推广、互联网+等专项服务活动,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对于企业而言也十分重要,但中山又普遍稀缺。

  为解决上述问题,此次《办法》中,也拟重点对两类项目进行扶持:第一类是素质提升项目,拟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的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高管人才素质提升培训项目,以及传统产业和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自主创新、服务机构素质提升等专题培训项目,按项目出资额给予部分或全额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20万元。

  第二类是中小微企业专项服务项目。相关部门拟对促进小微企业上规上限或为中小微企业服务所开展的技术、融资、宣传、培训、推广、互联网+等专项服务活动,按项目出资额给予部分或全额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50万元。

  ■相关

  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资助细则出台

  节能项目最高可获补贴50万元

  近日,与《中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起由市经信局下发的,还有《中山市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细则》)。《新细则》侧重对获省相关部门认可,或者获得省有关资金资助的企业给予奖励。

  如,年度考核结果基本完成以上的省、市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年节能量在300吨标准煤以上、1000吨标准煤以下并且未获得其他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题资助的项目,按400元/吨标准煤资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对纳入省级以上经信部门公布的试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的,一次性资助不超过30万元。

  获得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资助资金的企业,按照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后年实际节能量配套资助不超过400元/吨标准煤,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获得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的企业,普通电机节能改造补贴不超过50元/千瓦,注塑机和挤出机电机伺服节能改造市级补贴不超过100元/千瓦;承担市电机核查任务的专业机构每家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对于符合新型节能技术方向的企业,本次新细则也给予了重点倾斜。

  如,对纳入中山市新型节能技术、设备(产品)库的企业,一次性资助不超过10万元。对应用中山市新型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资助不超过投资额的10%,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另外,对于开展能管中心建设的重点企业,建设完成并接入市能源管理监控中心平台,未申请国家、省相关资金的,一次性资助不超过接入投资额的30%,总额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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