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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现阶段性目标

热度280票  浏览19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6年8月17日 14:15
       目前中山市已达到目标值的指标共有11项,实现了阶段性目标。
  ■全市生态示范村增至247家
  古四村位于古镇繁华的中心路段,也是该镇较典型的生态示范村之一,近年来该村大力发展房地产项目,以超过70%的绿化率支撑全村现代宜居环境。
  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生态示范村建设是我市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的重要 “细胞工程”。根据相关建设实施方案,生态文明示范村涵盖多项环境指标,包括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卫生厕所普及率、地表水大气环境质量、森林覆盖率、生活污水处理状况等建设指标,以及村居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环保基础设施较完善、道路整洁、环境优美等要求。
  据介绍,中山市生态示范村建设工作始于2010年,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244个村(社区)成功创建成为中山市生态示范村,占全市269个村(社区)的90%,超额实现“全市80%的行政村(社区)创建成为市生态示范村”的目标。近日随着西区隆平、沙朗、隆昌3个社区通过考核验收,意味着我市生态示范村增至247家。
  ■各镇区积极创建生态示范镇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重要一环,目前全市已有东凤、小榄、三乡、沙溪4个镇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其中东凤镇为全市也是全省首个率先完成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规划的镇区,接下来这些镇区将根据国家、省的要求申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考核验收。
TAG: 国家 生态 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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