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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镇出台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

热度201票  浏览12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6年8月29日 09:30
        该镇近日出台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明确了行政首长提出的重大事项等9个方面的事项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据悉,该细则9月1起正式实行。
  据介绍,细则规定的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编制和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和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调整财政预算,使用重大财政资金,安排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处置重大国有资产,签订重大政府合同;制定和调整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的重大改革措施;制定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文化、医疗卫生、科技、教育、劳动就业、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和调整资源开发利用、产业结构和布局、生态和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城市管理、水利建设、土地管理、房屋征收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和调整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政策措施;开展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执法整治活动;政府行政首长提出的其他重大事项。
  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提交镇政府审议。领导班子开会研究涉法事务时,应有镇法制办负责人列席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另外,镇法制办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镇政府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照要求的时限完成,但应为合法性审查预留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时间。
TAG: 东升镇 行政决策 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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