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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出台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热度209票  浏览11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6年12月26日 09:38

力争四年后人均一份人身保险

 
  近日,从市金融局获悉,我市出台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中山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总目标,其中包括全市实现保费收入超200亿元,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5000元/人,全社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力争人均拥有一份人身保险,保险赔付支出占重大灾害损失的10%以上。
  为民生保障提供助力全市实现保费收入超200亿元
  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保险业在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全局中,肩负着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重要使命。
  在“实施意见”的总体设定目标中提到,到2020年全市保费收入年均增速保持在15%以上,到2020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超200亿元,保险深度 (保费收入/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5000元/人,全社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力争人均拥有一份人身保险,保险赔付支出占重大灾害损失的10%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商业保险将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商业保险,使商业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以外的需求。
  并提出,要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同时,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引导保险机构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失能收入损失和长期护理等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据了解,我市的现代保险业近年来在民生保障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今年截至5月末,中山市保险行业已经实现保费收入77.02亿元,同比增长45.15%,增幅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增速排名全省第三位,仅次于广州、东莞。在未来,保险业必然将进入更多的养老、健康、社会弱势群体救助领域。
  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承担风险保障金达到4万亿
  在“实施意见”中提到,到2020年,全市保险业承担的风险保障金额力争达到4万亿元。
  加快发展各类责任保险,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在未来四年中,我市将充分发挥保险服务灾害事故防灾救助的重要作用,发挥保险防灾减损和经济补偿的功能;探索巨灾保险机制建立。同时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发挥保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提高 “三农”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加快完善“三农”保险发展机制。
  与此同时,还将推动保险业改革开放,促进保险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加快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农业保险互助、社区保险服务站等新兴保险组织试点。积极推进保险业创新,借力保险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引导保险公司争取总公司支持,开发小微企业产品,进一步提升保险业服务小微企业的水平。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各方参与合作新模式,大力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促进本市实体企业发展。并积极招引保险资金投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引导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基金、PPP 等投资模式,支持中山重点项目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实施意见”的发布,无疑有利于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推进保险业改革,全面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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