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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16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公示

热度354票  浏览29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7年5月02日 14:54
      市环保局官网日前公示了中山市2016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奖励项目,情况显示,750万元专项奖金计划安排到板芙、东凤、阜沙等20个镇区,其中南头镇获得最高奖励金达227.48万元。 
  公示内容显示,经市环保局集体审议,拟按因素法,将专项奖励金750万元分配到各相关镇区,再由相关镇区分配到项目单位。本次VOCs综合整治项目奖励资金,将重点奖励低挥发性原料替代、先进高效VOCs末端治理等有效削减VOCs排放量项目。属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 合 整 治 的 实 施 方 案(2014-2017年)》中“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重点企业名单”和《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中 “涉VOCs重点监管企业治理项目任务表”内的企业,并于2017年度内实施的VOCs综合整治项目的,可纳入本次奖励范围(包括通过验收、已建成未验收和建设中的项目)。同时,优先奖励2017年度通过验收的VOCs综合整治项目。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水平,我市创新实施“以奖代补”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奖励办法,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竞争机制,对高分优质的整治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通过竞争性奖励将VOCs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切实发挥财政在防治大气污染中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
TAG: 中山市 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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