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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试行)》

热度283票  浏览166次 【共1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7年8月21日 15:13
       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局目前已经制定《中山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试行)》,将于今年10月起正式实施,试行时间为3年。 
 
■20% 以上业主可联名申请成立业委会 
  《指引》指出,20%以上业主可以联名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向物业所在地镇政府或者管理委员会、区办事处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另外,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50%以上的,业主也可以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小区业主可以申请成立业委会,所在地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协助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不符合的,书面回复申请人。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居委会代表7至15人组成,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60%,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 
 
■房产证上有名字才能参选业委会 
  《指引》明确,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是自然人的,必须是业主本人,夫妻之间不动产权证书 (房产证或有效房产证明)无名的一方不能认定为业主,没有资格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业主不能委托其配偶或亲属代表自己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指引》指出,对于业主人数,建设单位已经出售的专有部分的业主人数,一户按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两者之和计算。另外,一个专有部分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但共有人所代表的业主人数为一人。 
 
■业委会选举程序明确 
  业委会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大部分小区都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是发放征求意见书或者选票,由镇政府或区办事处会同居民委员会对征求意见书(选票)发放进行指导、协助、监督,筹备组可将征求意见书(选票)送达给业主,业主也可自行领取征求意见书(选票)。其次是组织投票,设置固定投票箱并用封条进行封箱,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征求意见书或选票填好并投入票箱。第三步是回收统计意见,最后公告业主大会会议结果,公告时间不得少于 30日,公告应当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加盖公章确认,在公告期内业主有权查阅相关资料。 
  业委会委员要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产生后要在30日内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物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区办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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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经济研究院Unknown网友 ip: 183.58.*.*
2022-03-27 08:51:56
一个业主申请成立小区业委会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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