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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

热度233票  浏览29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7年9月07日 15:01

 6-8月,中山市全面启动清理规范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进一步对行业协会商会除会费外的其他收费进行清理,取消违规收费项目,降低不合理收费标准。另外,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等10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一律取消。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清理的对象是全市登记在册的78家行业协会商会。根据《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对强制会员赞助等10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一律取消。此次重点检查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并且收取费用,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6月底,市民政局与市发改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清理规范服务收费的通知》,严格清理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收费,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7月初,市民政、发改、经信、财政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再一次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除会费外的其他收费进行清理,取消违规收费项目、降低不合理收费标准。 
  从本次专项工作情况来看,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基本为会费,暂未发现存在违规收费项目等行为。据透露,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利用年检、日常管理工作,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将对其依法督导整改。 

下列10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一律取消 
  ★1、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2、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3、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 
  ★5、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6、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费用(会费除外); 
  ★7、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 
  ★8、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 
  ★9、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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