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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中山市统一执行新版国家药品目录标准

热度212票  浏览18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7年10月12日 16:11
 从10月1日起,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2017年版国家基本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标准。36种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据了解,今年4月,人社部公布了44种拟谈判药品的名单,经过与相关企业的谈判,其中36种药品谈判成功,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这意味着,市民用医保看病可以更省钱。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为90%,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为100%。36 种谈判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药品实际价格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进行医保结算。 
36个谈判药品具体有哪些?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36 个药品中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 
  ◆西药:有15个是肿瘤治疗药,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种,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多个社会比较关注、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靶向药位列其中,其他分别为治疗心血管病、肾病、眼病、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药物,以及治疗血友病的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重组人干扰素β-1b 两种罕见病药。 
  ◆中成药:有3个是肿瘤药,另外2个是心脑血管用药。 
名词解释 
什么是谈判药品? 
  即以前一些药品的价格太贵了,很多人需要又吃不起,于是政府牵头与厂家谈判价格,把高价药品价格降低,让更多人能够吃得起。这些经过政府谈判,价格降低的药品就是谈判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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