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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国地税10月起联合打造“阳光税务”

热度206票  浏览15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7年10月12日 16:12
       10月起一批新政开始实施,税务部门亦好消息不断。记者昨日从我市税务部门获悉,按照省税务部门的规定,我市国地税自10月1日起联合实施“三项制度办法”,着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和法治税务,将惠及我市33万余户市场主体。 
  目前我市市场主体超过33万户,税务部门为减轻经营者负担和简化税费缴纳程序,推行了网上预约等系列服务。日前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试行)》(简称 “三项制度办法”),成为全国首个国地税联合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今年5月,税务总局下发推行三项制度试点方案,从65家省税务局申报的311家试点单位中确定31家单位开展试点。其中,广东是全国两个全省国税、地税系统开展全部三项制度试点的省份之一。 
  中山市隆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惜泉表示,《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的执法事项内容、范围、程序、期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要求税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公示栏、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和纳税人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三项制度办法”让日常的税收行政执法行为完全显示在阳光之下,经营者不必担心公司的商业秘密遭泄露,也不必担心出现不合理的税务执法行为,确保了市场主体安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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