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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慈善总会救助办法》获通过 6种情形可申请“二次救助”

热度229票  浏览18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8年6月20日 10:25

 《中山市慈善总会救助办法》日前获得通过。据悉,新修订的救助办法延伸了临时救助的范围,加大救助力度,规范救助流程。过去遇到突发事件才能向市慈善总会申请临时救助,往后满足一定条件的困难家庭,6种情形都可获得在政府兜底外的慈善救助。
  “过去,市慈善总会常态化的救助只面向遭遇了突发事件的市民,每次救助金额不高于5000元。而刚修订的《中山市慈善总会救助办法》可以理解为目前零散慈善救助的大汇编。”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秘书长罗东解释说,办法将重大疾病专项、危房改造专项救助、扶贫济困专项救助、助学专项救助、其他临时救助、微基金救助等6种情形,分门别类列出相应条件和申请办法,将原先零散的慈善帮扶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大病救助也好,助学助困也好,与政府部门出台的救助办法是区分开的。受助市民是在享受政府的‘民生兜底’后,在助学、助医、生活质量改善方面仍有困难的,可以来找我们,属于二次救助。”罗东透露。
  据悉,今年前5个月,市慈善总会审核并发放临时救助金38.1万元,为134户困难家庭提供帮扶救助;社会爱心人士通过市慈善总会成立微基金达43家,上线慈善项目192个,发动13281人参与微基金捐赠,募集善款达458万元;“博爱商城”共接收46366件捐赠物资,折合115万元,通过“博爱商城”线上以及线下定向捐赠物品33258件,直接受惠群众22442人次,参与对接配送志愿服务的社工和义工有9369人次,志愿服务时数达40091小时。4月18日,由市民政局推动、市慈善总会运营的“中山市因病致贫帮扶中心”(中山市完美慈善帮扶中心)成立。截至5月底,共有53名大病困难群众通过该中心获得38.3万元的慈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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