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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程运输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出台

热度198票  浏览18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8年7月03日 17:08

  中山近日出台了《中山市工程运输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下称方案),针对工程运输车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深入彻底、持续长效的综合治理。
■车辆密闭改造9月底前必须完成 
  方案要求在我市营运的工程运输车必须落实全密闭运输。现有车辆无法达到全密闭运输的必须进行全密闭改造,并且在9月底前改造完成,否则不得上路营运。改造完成前必须落实帆布遮盖,杜绝尘土扬撒、泄漏。
  方案还鼓励从业企业购买出厂时已具有全密闭功能的工程运输车。
■成立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在强化车辆源头管理方面,方案也进一步明确。在中山市域内营运的工程运输车,车籍地为中山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向交通运输部门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属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车籍地为外省市的,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到交通运输部门备案。
  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成立“工程运输车分会”加强行业自律,自今年10月起,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或备案后,到行业协会领取“工程运输车标志牌”“驾驶员从业资格备案合格证”,方可到公安交警部门申领《通行证》。
  此外,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建立工程运输车“黑名单”制度,对相关企业及个人在我市从事工程运输予以限制。
■承接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有“门槛” 
  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程运输车监管信息系统,结合信息化监管和路检路查,对全市所有工程运输车实施动态监控管理。要求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所需的工程物料和建筑垃圾运输任务须发包给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并签订运输合同,承接运输任务的公司自有工程运输车须达到20辆(含)以上,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3个工作日将运输合同报市工程运输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程运输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大量未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营运手续不全的工程运输车(指从事工程建设中所需沙、石、砖,以及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余土、余泥、余渣以及其他废弃物等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我市营运,严重影响工程运输市场环境;部分工程运输车超载滥运,沿途扬撒、泄漏,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部分工程运输车未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存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套牌车等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特制定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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