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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可享受优惠政策

热度378票  浏览41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9月20日 09:49

土地的粗放利用往往形成较大规模的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也就是现在常说的"三旧"。初步核查,我市"三旧"改造地块5706宗,面积高达10.07万亩。

今年,我市计划安排“三旧”改造项目涉及土地面积约1万亩,计划投入资金额260亿元。目前正在实施改造的“三旧”改造项目有:兴中广场、东区现代中介服务产业园、京华金融中心、城区三大公交枢纽站、东南门市场改造、银星花园片区改造、金鹰广场片区、盛景尚峰金融商务中心、富业广场、西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中山纪念中学校园扩建、华南家电产业服务创新区、小榄LED 九洲城、古镇国际灯饰商城等20个项目,共涉及改造土地面积2865亩,已投入资金80.5亿元。

其中,纳入“三旧”改造的旧城区的经批准可以享受我市“三旧”改造的扶持优惠政策,原则上是成片开发。按照程序,纳入“三旧”改造的地块,首先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编制“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确定“三旧”改造规划控制范围以及控制单元,然后实施改造。

此外,市"三旧"改造办专职人员梁巧欣透露,“城中村”改造可享优惠政策。有国有土地证的使用权人收购相邻多宗已批的“三旧”地块集中改造,按原用途完成过户手续后,再按有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流程进行改造。实行自行改造的“三旧”改造项目,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拆迁补偿和安置费用按经批准的“三旧”改造方案确定的预算,由财政部门在土地出让收益中支付给改造主体。拆迁补偿和安置费用预算大于应补地价或自行拆迁安置实际费用超出批准的预算的,超出部分由改造主体负担。如果是城中村、旧村庄进行成片改建(面积不小于20亩),建设多(高)层住宅、商业建筑的,用于解决村民居住、村集体物业和村集体公共设施的,可免收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公建配套费用等。

TAG: 改造 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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