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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治理医闹模式符合本土实际情况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山网   发布者:马昌剑
热度219票  浏览18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4年7月16日 16:05
      7月15日,依法解决医患纠纷,创建无“医闹” 城市推广研讨会中山市举行,来自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医事法学专家组、中国社科院及省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还与中山市联合签署了《法治国情调研中山基地合作协议》,并举行了法治国情调研中山基地揭牌仪式,标志着中山在“三措并举”开展无“医闹” 城市创建方面得到国家认同。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邓小兵,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远明、副主任区碧群,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谭培安,市委秘书长方维廷等出席仪式。

      当天上午,与会专家和领导参观了市人民医院和石岐区办事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向现场工作人员了解我市创建“无医闹”城市的情况。

      在当天上午的经验介绍会上,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谭培安代表我市介绍经验。据介绍,中山对现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文件经过梳理发现,其中至少有11项可为整治“医闹”提供依据。2012年以来,依据现行法律,中山先后制定出台了20多个相关文件,为处置“医闹”、医疗纠纷和创建平安医院提供了明确的依据与指引。中山市首先结合实际定义了“医闹”的9种情况,一旦发现情况“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疏导”。其次,根据《中山市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指引》、《中山市医疗机构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指引》的规定,一旦出现“摆设灵堂”、“围堵大门”等“医闹”苗头,公安机关要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依法处置,发现未能快速达成医患调解协议,民警要将现场人员带离医院,甄别身份,进一步处理。中山市各公安分局局长更是被列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医闹”将被追责。

      “不闹白不闹,闹了不白闹”,这是之前不少医闹者的想法。如今公安机关不许闹,绝大多数医疗纠纷都能在医院内调解解决。

      据谭培安介绍,自2012年4月召开创建无“医闹”城市动员大会至今,全市再未发生“医闹”事件,医患纠纷通过医患双方协商、中立第三方协调、诉讼等途径得以有效解决,90%以上的医院达到平安创建标准,“医托”、“黑救护车”等现象绝迹,医院刑事治安案件同比连年大幅下降。

      权威点评

      中山的做法符合中山的实际

      点评人:卢仓报中央政法委综治二室副主任

      “医闹”不仅仅是医院的问题,更多的是地域的环境问题。包括群众的安全感等。来中山看了几个点,感觉中山党委、政府在平安建设的力度上,非常重视。依法治理在医患纠纷调整上得到了充分利用。中山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文件来规范整治。为了医患纠纷,出台了20多个文件,体现了依法治市的思维。两年多来,创建效果非常明显。可以说明,中山的做法符合中山的实际,如何推广,我们回去也要好好总结。

      中山做法丰富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点评人:付育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处长

      中山在处理医疗纠纷中有中山经验,在制定文件和具体落实中有经济学的理念都有体现。立足已有平台,做好创新。依托综治维稳的平台,即鼓励医患双方协商,也引入了第三方人民调解参与。未来可能会引导行业加入。中山的做法丰富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党委政府重视,中山起了示范作用

      点评人:李冰司法部基层司副司长

      把解决医疗纠纷的事情作为创建平安中山的大盘子来处理,当成党委政府的事情来解决。这是最关键的经验之一。从中山经验可以看出,解决“医闹”难题,党委政府重视、牵头谋划;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搭建非常好的平台,三者缺一不可。中山在全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中山经验应是未来几十年重要的经验和模式

      点评人: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

      有人说,国外通过保险等手段进行市场调节,也能把“医闹”问题解决,中山经验是不是政府介入太多了?国外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其具有比较成熟的法制化环境、宗教伦理和规则意识的支撑以及政府最终处置的强硬态度。如果我们借用这一方法,可能会面临新的问题。比如保险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可能出发点会偏离解决“医闹”问题的本质,很容易引发更多、更复杂的问题。所以目前靠市场化方式根治医闹问题不现实。解决“医闹”问题,我国现阶段运用中山模式更有利于治本,中山经验应该是未来几十年非常重要的经验和模式。

      敢担当、懂区别、善用法

      点评人:宋儒亮广东省委党校教授、法治广东研究中心及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主任
      我经常举一个例子,如果患者已经感染到要去截肢,你还在给他猛打抗生素,这非但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问题变得更糟。如果内科已经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一定要转到合适的地方,这就像中山创建无“医闹”的经验,把医患双方解决不了的问题,交给公安部门、医调委。归纳中山经验基本上就是敢于担当,还懂得区别,善用法律。其实中山的经验,除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还比较可贵的是打通了渠道,把现有的法律法规组合好,让解决问题的通道流畅,运转自如。
TAG: 医患纠纷 中山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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