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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将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 最高可获300万奖金

热度197票  浏览19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6年7月04日 16:27

         从市国土局获悉,中山将通过鼓励、规范并举,挖掘工业用地潜力,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益。据了解,市国土局已经制定了《关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对该意见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根据该意见,六类工业用地将被定性为低效工业用地,对于盘活利用好低效工业用地的行为,将给予一定的鼓励补贴,单个项目最高可获300万元扶持奖励资金。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本次意见主要以提升工业用地效益为目标,充分挖掘存量工业用地资源,逐步盘活利用低效工业用地,不断提升工业用地承载力,所谓低效工业用地是指土地利用不充分、产出效益低下的工业用地。
  ■低效工业用地包括六类
  根据本次意见,低效工业用地包括六类。

        首先是建筑系数低于30%,或者容积率低于1.0的工业用地。建筑系数是指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当用地范围内未建有生产或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时,可用建筑密度指标代替建筑系数指标。
  其次是用地范围内成片空闲超过10亩,仍有集约利用空间的工业用地。 

       第三是连续三年亩均税收低于全市工业亩均税收平均水平50%的企业用地。

       第四类是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规定的禁止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

       第五类是符合城乡规划、但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环保要求,或者建成简易建(构)筑物的工业用地。

       第六类是城乡规划确定不再作为工业用途的厂区(厂房)用地。
  在盘活低效工业用地中,原土地使用权人可自行改造,也可以由企业单位收购整合再改造利。
  ■单个项目最高可获300万元扶持奖励
  原土地使用权人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在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或者通过土地整合,对低效工业用地自主进行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建设活动,可以获得许多优惠政策,比如不增收土价款,可以合并归宗,单个项目还能获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扶持奖励等。
  在改造低效工地用地的同时,本次意见规定可以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首先是不增收土地价款,除商品厂房用地外,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建、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等。

TAG: 工业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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