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你的位置:中山市经济研究院 >> >> 市域经济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西区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支持餐饮业发展

热度182票  浏览10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6年7月18日 10:59
      为进一步推动西区餐饮业集聚发展,打造餐饮名片,促进餐饮业创新升级,今年起,西区每年将把150万元作为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推动西区内餐饮业产业发展,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政策有效期为2年。
  西区对餐饮企业扶持范围主要是对在西区登记注册成立、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开业满6个月的餐饮经营单位,给予扶持奖励。对入驻富业广场、天悦城(含翠景街)、万谷广场或经西区认定的餐饮特色街(区)的餐饮经营单位,每家经营单位给予经营用房连续2年租金或购置物业补助,补助标准按经营用房实际租用或购置面积计算,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5元,单个单位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在2015年12月31日后新注册成立的餐饮特色街(区)以外经营的企业,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如年营业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奖励5万元;年营业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
  为支持餐饮单位发展壮大,西区对年营业额超200万元(含200万元)的餐饮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享受此项奖励的企业,3年内不得再转为个体工商户,违反规定的,需退还已经获得的奖励资金;对总部在西区的餐饮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市内外新发展连锁自营店(不包括加盟店),投资总额达2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凡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增长10%以上的餐饮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TAG: 餐饮业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