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落实好中央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对中山市反馈意见,今年以来中山市专门成立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饮用水水源地违法违规问题等6个专责小组,对群众较关心的环境问题分类落实整改。同时加强重点区域、行业及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强力推进环境问题解决。
6个专责小组推进整改措施落实
去年11月底至12月份,中央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进驻广东开始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其中我市被指出主要存在5方面问题,包括中心城区和火炬开发区污水管网未发挥应有的治污效果、饮用水水源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长江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擅自违法扩建酒店、禁养区内仍存在违法畜禽养殖场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水平有待加强。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中山市高度重视,于2017年2月28日印发了 《中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焦兰生任组长的中山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责小组,分别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
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除了对中央环保督察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外,中山市还以此次为契机,加强重点区域 和重点行业的问题整改,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环境问题解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人韦国棠介绍,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意见中,较受到关注的是清理整治涉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的问题,由于很多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反馈意见里将这一问题摆在突出位置,显示出国家、省、市各级部门对这类 问题 的日益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