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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拟修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资助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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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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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7月31日 15:28
中山市拟修订《
中山市
战略
性
新兴产业
创新
平台建设
项目
资助实施细则》,修改对省级以上创新平台项目的补助方式,并增加中山市工程实验室项目补助。
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
装备
制造、
新能源
、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半导体照明、高技术产业领域。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资助主要包括:支持建设
国家
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工程
研究
中心
)、国家
企业
技术中心、
广东
省工程实验室以及上述创新平台在我市高校或企业设立的分实验室 (分中心)、中山市工程实验室,支持央企及其下属企业以“军民融合”为主题在我市建设重大创新平台项目。
这次资助细则修订,提高了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获批建设设备购置补助金额,拟对获批建设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设备购置补助 300万元; 对获批建设的广东省工程实验室一次性给予设备购置补助 150 万元。对比此前出台的政策,原政策对获批建设的国家级、 省级实验室前端的设备购置补助金额较少,更多设备购置补助放在了建成并完成验收时。
此外,修订的资助范围增加了“中山市工程实验室”,对获批建设的中山市工程实验室一次性给予设备购置补助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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