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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首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出炉

热度324票  浏览39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10月19日 14:40

名师名医名家培育工程

实施教育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培养引进高校、中小学骨干教师,把骨干教师培育为名师。实施名医培育战略,重点培养引进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建立健全宣传文化领域紧缺适用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社科理论、新闻、文化艺术、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加强基层文化骨干、优秀民间传统文化项目继承人的培养。加强社会氛围的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中山市名教师名校长”、“中山市名院名科名医”和“孙中山文化艺术奖”、“中山市宣传文化精品奖暨‘五个一工程’奖”等评选表彰活动。

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

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制度,大力提高现有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建立若干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和继续教育基地。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拓宽培训渠道,积极开展同港澳地区的项目合作,通过专家授课、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等形式,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培养造就具有中山特色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相关政策

1+15人才政策创新人才体制机制

每人每月补助1000-5000元

>>>2010年8月以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1+15人才政策文件,其中《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眼中山未来发展,更具前瞻性、针对性、包容性、竞争性和操作性。

《意见》提出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每3年选拔30名左右市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纳入培养计划,进一步加大培养资助力度。同时明确提出,凡自主培养的人才达到《意见》规定的相应层次人才标准和条件的,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优惠政策。

《意见》根据人才不同层次,补助标准从现有政策规定的每月发放1000—3000 元提高到每月 1000—5000元,购房补贴标准从 10—30万元提高到10—100 万元。《意见》对我市资助创新科研团队作了明确规定,获省批准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在省给予专项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市财政按不低于二分之一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获市批准引进的,给予100万—1000万元的资助。

爱才重才奖评选政策加大人才激励力度

重奖创新科技人才表彰“伯乐”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加大对人才的激励力度,我市制定出台了 《中山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评选暂行办法》和《中山市爱才重才奖评选暂行办法》。

设立创新型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表彰奖励为我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科技人才或团队。该奖项每2 年评选一次,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名额未设限制,允许空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除予以全市通报表彰和授予荣誉证书,还将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500 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创新设立“中山市爱才重才奖”,该奖项每2年评选一次,对爱才重才奖获得单位予以全市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紧缺适用人才认定为人才政策落实提供依据

首次开展人才认定并动态调整

>>>《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已于2010年8月正式出台实施。在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的基础上,配套出台了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从操作层面为有关人才政策的落实提供依据。

《暂行办法》对各类人才是否列入《人才导向目录》以及学历、职称、技能、荣誉等进行认定,将其作为人才培养、引进、落户我市、子女入学以及享受各项补助等优惠政策的依据,这是以往人才政策所没有的。

入户管理办法出台让人才入户有保证

畅通渠道吸引更多紧缺人才

>>>解决人才入户问题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市拟定了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入户管理暂行办法》。

凡是列入《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已在我市落实工作单位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意向(劳动合同)的人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认定后,均可入户我市。对紧缺适用人才入户开辟“绿色通道”,整个程序快捷便利。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促进产业发展

创新人才创业享受“5个100”

>>>中山出台了《中山市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提出从2011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引进1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发展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创办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可享受“5 个100”优惠政策。从企业创办之日起2 年内,根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总金额最高100 万元;对企业所获金融机构贷款给予 2 年期的贷款贴息,年贴息率按3%计,贴息总金额最高100 万元;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自主组建创新科研团队,获市批准引进的,给予 100万—1000万元资助等。

优秀专家等选拔办法培养领军人才

拔尖人才每人每月补助千元

>>>我中山出台了 《中山市优秀专家、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健全市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动态管理机制,培养一批代表国内先进水平并有一定声望的领军人才。

对管理期内的市优秀专家、拔尖人才,每人每月发放补助津贴1000元,并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在申报、推荐各类国家、省级荣誉称号和奖励人选,以及在选拔技术岗位领导干部时,优先考虑市优秀专家、拔尖人才;对市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科研立项优先支持;对其自主开展创新性研究或出版发行学术著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等。

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办法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合理统筹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为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切实为我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提供便利,吸引更多人才来我市工作创新创业,我们制定出台了《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

对于第一至第六层次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就学我市义务教育或高中阶段学校的,原则上安排到省级或以上学校就学;对于其他紧缺适用人才,其子女就学我市义务教育或高中阶段学校的,原则上可以申请到市级或以上学校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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