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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广东文化改革发展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南方日报   发布者:严清章
热度306票  浏览26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4月18日 09:37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实施建设文化强省战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充分利用广东市场化程度较高、文化资源丰富、民资民力雄厚、群众文化需求旺盛、社会参与热情高涨等有利条件,在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改革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现了重要突破,取得了显著成效,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民间投入、社会参与、惠及全民”的文化改革发展新格局。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有效凝聚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文化改革发展的共识。继续解放思想,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全社会参与文化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着力打破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所有制界限,不断激发全社会参与文化改革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切实转变观念,努力实现从“办文化”到“管文化”再到“服务文化”的角色转换,强化政府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职能。

二是要切实加强引导,全面提供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改革发展的科学指引。研究制定《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强省建设若干文化经济政策的意见》等一批政策文件,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原则、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全社会文化资源数据库,健全文化信息发布制度,加快建设全省文化建设综合性服务平台。

三是要培育市场环境,深化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准入条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和投资基金,进一步简化民间文化产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取消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各类收费。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文化项目规划落实情况、准入资格、资金使用、信用担保机制的监管。

四是要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激发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活力。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设立促进民办公益性文化单位发展的各种专项基金,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大力培育民间文化团体和文化组织,促进文化企业行业协会建设,促进文化协会及文化中介等组织的健康发展。

五是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积极性。积极探索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引导、规范、扶持和激励机制,对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扶持。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培育专业性的群众文化活动市场经营机构,探索形成群众文化活动的市场化和产业化运作模式。

六是要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社会文化人才高地。研究制定《加强社会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重视培育和壮大民营艺术团队,大胆吸收优秀民营文化企业和民间文化人才参与重大文化项目和活动。积极推进文化志愿者活动。

(本文作者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林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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