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你的位置:中山市经济研究院 >> >> 热点关注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石岐区试点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派出所试点工作

热度225票  浏览10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6年7月29日 16:05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全力构建石岐区“全民参与、社会善治”工作体系,石岐区试点推行人民调解工作进公安派出所,建立“治安+调解”、“民警+调解员”的“警调衔接”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石岐区先试点在宏基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由康华社区、东明社区、大信社区、莲员社区的专职调解员以及社区法律顾问进行24小时机动值班,对因民事纠纷或琐事口角而引发的治安案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依法予以调解,妥善解决轻微治安类和民事类矛盾纠纷。此次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将在一定程序上缓解警力不足,减少“民转刑”、“民转诉”(民间纠纷转民事诉讼)案件发生,进一步提升治安纠纷调解质量,妥善地调处轻微治安类和民事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石岐区和谐稳定。 

TAG: 委员会 派出所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