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岐区试点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派出所试点工作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全力构建石岐区“全民参与、社会善治”工作体系,石岐区试点推行人民调解工作进公安派出所,建立“治安+调解”、“民警+调解员”的“警调衔接”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石岐区先试点在宏基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由康华社区、东明社区、大信社区、莲员社区的专职调解员以及社区法律顾问进行24小时机动值班,对因民事纠纷或琐事口角而引发的治安案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依法予以调解,妥善解决轻微治安类和民事类矛盾纠纷。此次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将在一定程序上缓解警力不足,减少“民转刑”、“民转诉”(民间纠纷转民事诉讼)案件发生,进一步提升治安纠纷调解质量,妥善地调处轻微治安类和民事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石岐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