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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33条政策措施促 土地高效集约利用

热度209票  浏览11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6年10月25日 08:40

   《关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于近日发布。中山从加强土地规划计划、土地供应管理、土地供后监管、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加强农村土地管理5个方面提出33条政策措施,切实推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在土地规划计划方面,《意见》明确,建立安排年度计划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挂钩机制,对近五年经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平均供地率小于60%、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一年以上未开工的建设用地总面积大于近五年平均供地量的镇区,相应采取停止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或暂停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暂停建设用地供应的常态化惩处机制,促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加快利用。

  在土地供应管理方面,《意见》规定,要求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规范落实净地出让要求,严控单宗出让用地规模。同时,对工业用地鼓励试行“弹性年限出让”“先租后让”的“差别化”供地方式,并配套建立工业项目准入评估和投产考核制度,加强工业用地的供后监管,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在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方面,针对闲置土地,《意见》从动工开发办理流程、办理抵押登记、安排临时使用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提出了由产权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过渡期的处置方案,并建立了因自身原因无法动工开发建设的主动退出机制,促进土地有效盘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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