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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会矛盾已到节点 社会管理不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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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290票  浏览30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7月15日 10:59

7月14日,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全会文件起草小组组长朱明国介绍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简称《决定》)的形成过程及核心内容。朱明国透露,《决定》终稿最早今日才能内部印发,预计月底才会正式公布

《决定》出台背景和意义

经济与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突出

朱明国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发展社会事业,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全省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社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与经济建设相比,全省社会建设是滞后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建设存在着许多亟待破解的难题。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发展新阶段,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 已经成为时代的要求,成为全省人民最广泛、最普遍的共识。

社会矛盾已到了关节点上 社会管理不抓不行

《决定》出台,也是广东这个经济大省、人口大省社会转型的必然要求。

朱明国说,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经济发展快、开放程度高、社会转型快、流动人口多,社会管理压力大,社会矛盾可谓早发、多发,而且社会矛盾的触点多、燃点低,“随时随便一件小事,都可能崩出大事,惊天动地”。增城新塘镇大敦村事件、潮安古巷镇事件就是这样的情况。古巷镇事件性质恶劣,农民工父子讨欠薪,拖欠工薪的老板不仅不给,还打了农民工,甚至用刀砍农民工儿子,镇干部处理不及时、未准确判断性质并果断处理。

朱明国指出,正因为社会矛盾已经到了关节点上,社会管理不抓就不行。如果社会矛盾和群众的社会诉求得不到有效解决,社会就会出问题,不做一些花钱的事,挣钱的事也干不下去!因此,我们在继续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的同时,必须把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补齐社会建设这块“短板” 在竞争中保有优势

朱明国说,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新时期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建设幸福广东的重大历史使命和必然要求。正如汪洋书记指出,社会建设与幸福广东相伴相生,与民生福祉如影随形,是一对“孪生姐妹”。他强调,没有社会结构的优化调整,社会经济发展无以持续。要增强改革发展的协调性和有效性,就必须把社会建设这块“短板”补齐,在城市实力竞争中保有优势,提高未来软实力,避免软环境复杂化。

《决定》核心内容

培育壮大社会组织 党和政府会提供更多的支持

朱明国透露,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实现其社会建设主体的作用,而培育壮大社会组织,正是为了提升服务社会能力,这是《决定》的最核心内容。

加强社会建设,要按照在党的领导下,社会与群众参与的原则进行,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鼓励各种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

朱明国说,一直以来,政府在社会建设和管理方面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确实忽视了对社会组织的支持、扶持。在今后培育社会组织发育过程中,党和政府会提供更多的支持给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成长。工会、残联、妇联、工商联等原有社会组织有望发挥更大作用。

朱明国表示,在《决定》的支持下,相信大量社会组织会应运而生,目标是达到“十二五”期末即五年后广东每1万人就拥有5个社会组织;有常住人口10%比例即1000万人的社会工作人员。

下放社会建设权力 “万能政府”转型“有限政府”

朱明国透露,为了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广东将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办法,探索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工商经济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制,充分调动民间力量和资源参与社会建设。完善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培育扶持机制,落实优惠政策,在省和地级以上市实施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计划,建立孵化基地

TAG: 广东 社会矛盾 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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