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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企业可获资金扶持

热度233票  浏览17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6年7月06日 09:45
        为鼓励企业、中介组织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保障产业安全,中山市出台《中山市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将专项用于支持我市企业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支持额度根据具体情况上限为10万元和20万元不等。本办法实施有效期为3年。
  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主要对中山市参与各类国际贸易摩擦或贸易壁垒应对,或对进口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并开展研究,撰写应对研究报告的企业和中介组织给予支持。具体的支持内容和标准如下: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案件中,对积极应诉并接受工作协调管理的申请对象,撰写应对研究报告的,每家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进口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的申请对象,撰写应对研究报告的,每家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就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争端案件,对积极应诉并接受工作协调管理的申请对象,撰写应对研究报告的,每家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积极参与其他各类贸易壁垒调查并接受工作协调管理的申请对象,每家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同时,联合开展行业无损害抗辩,并撰写应对研究报告的,也将根据情况获得相应的扶持。
  据了解,申请对象在参与国际贸易摩擦应诉后,可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报送市商务局,企业须对自身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以不正当手段套取资金的企业,经核属实的将取消其资金使用资格,并追缴已拨付的资金,五年内停止申报专项资金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TAG: 产品 研究报告 中山市 国际贸易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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