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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起诉唯冠 iPad商标花落谁家?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发布者:希文
热度292票  浏览27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3月06日 09:11

自从2010年春季苹果公司推出iPad以来,iPad便成为最炙手可热的电子产品。到2月份,iPad已经售出近1500万台。但在全球范围内热销的iPad,其在中国的商标所有权归属却迟迟没有定论。

2001年,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就取得了iPad商标的专用权,并实际持有该商标至今。而苹果公司则声称,其已经从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处购买过iPad商标使用权,并一纸诉状将深圳唯冠告上了法庭。

2月23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iPad商标待价而沽

2010年2月, iPad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之前,苹果公司发现,其无法在中国国家商标局办理iPad商标转让手续。

《中国经营报(微博)》记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查询到,两项iPad商标的注册号为1590557和1682310,持有者为深圳唯冠,使用范围包括计算机及计算机周边设备;两项商标有效期分别到2011年6月20日和2011年12月13日,有效期到期可延续。

资深知识产权律师张亚洲分析认为,当初,苹果公司通过在伦敦注册的IP公司购买10个iPad商标所有权,其中两个商标是属于深圳唯冠的,但是签署商标权转让协议的是台湾唯冠。台湾唯冠与深圳唯冠是不同法域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两公司之间商务活动及民事责任均是独立的,因此苹果公司尚未取得深圳唯冠的两项iPad商标权利。

为了获得在中国的两项iPad商标权利,苹果公司开始与深圳唯冠接触,协商商标转让事宜。

与此同时,深圳唯冠因全球金融危机出现债务危机。2010年3月,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开发银行等8家银行查封了深圳唯冠的资产(包括iPad商标),这样,8家银行成了iPad商标的实际控制人。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银行查封深圳唯冠的资产前,苹果公司曾与其就商标权转让事宜进行谈判磋商。苹果公司开出的转让价格是4000万美元,但是由于双方的期望值差距过大,未能达成协议。

据知情人透露,为了获取iPad商标所有权,苹果公司曾经与前述8家银行进行沟通,其解决方案是希望深圳唯冠进入破产程序,然后将iPad商标权进行拍卖,苹果再以合适的价格买走该商标权。不过,此方案遭到了各家银行的拒绝。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认为,在未取得iPad商标权的情况下,如果苹果公司在中国境内销售的产品上使用该商标,可能面临被诉侵权的法律风险。

为了获取iPad商标在中国境内的所有权,苹果公司主动出击。2010年5月,苹果公司与IP公司一起以深圳唯冠为被告,向深圳中院提起商标确权(即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确定商标归属的行为)之诉,要求法院确认其对两项在中国注册的iPad商标享有专用权,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商标权属调查费、律师费,合计人民币400万元。

和解或降双方损失

2月23日,苹果公司诉深圳唯冠商标确权案,在深圳中院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游云庭认为,这场官司对双方来说很重要,如果苹果公司败诉,将遭到商标权人的狙击,将面临无法在中国使用iPad这个全球统一产品名称,品牌价值将遭受巨大损失;而对于陷入债务危机中的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无疑是其最宝贵的资产。如果深圳唯冠在此次诉讼中失利,不仅将失去iPad商标,还可能要支付给苹果公司高额的赔偿款。

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权是否已经转让。

苹果公司和IP公司的共同代理律师认为,在与 IP公司的谈判过程中,唯冠方面的协商联系人实际上代表了唯冠控股、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三家公司的意思,深圳唯冠自始至终就有转让涉案商标的意图。虽然最终的协议书只有台湾唯冠授权代表的签字,但是由于台湾唯冠负责人杨荣山同时也是深圳唯冠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可以视为取得了深圳唯冠的授权。

除此之外,IP公司的代理律师还认为,在协议签署过程中其律师不懂中文,对中国商标的权利人无法核实。而且在签约时,对所涉及的商标权属无法进行确认,造成相关的文件出现错误,责任应当由深圳唯冠承担。该公司明知中国商标登记在其名下,在唯冠集团整体转移资产时,对该商标权的文件错误不予纠正,应负主要责任。

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肖才元对苹果公司的上述意见进行了反驳。肖才元认为,虽然杨荣山是唯冠控股、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这三家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各自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IP公司签订转让协议的台湾唯冠并不具有中国大陆iPad商标的所有权,无权处分深圳唯冠名下的商标。

当日的庭审结束,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此案何时宣判法官未说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深圳唯冠方面已经准备对苹果公司提出反诉,起诉其侵权。

记者数次联系苹果中国公司欲采访求证,但对方相关部门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游云庭认为,对于争议的双方,和解或许是最好的选择。目前,深圳唯冠和苹果公司各自面临法律风险。

首先,深圳唯冠起诉苹果公司侵权,通过诉讼手段,深圳唯冠和8家银行可能会取得更高的赔偿。2010年,美国一家名为Mirror Worlds LLC的小公司状告苹果公司侵犯该公司专利权胜诉,该公司得了高达6.225亿美元的赔偿。

但是苹果公司的iPad是一个全球都在使用的品牌,并不是在中国借用唯冠的iPad知名度,正是因为苹果公司选用的iPad这个名字,iPad才有价值,因此法院会考虑赔偿金额的合理性。

其次,苹果公司通过IP公司购买的iPad商标权合同存在漏洞。在中国注册的两项iPad商标的深圳唯冠并未在转让协议上签字,这导致了苹果公司通过商标确权诉讼获取商标的难度很大。

那么,苹果公司能不能申请撤销iPad商标呢?

国内的商标撤销理由有二:一、该商标系恶意抢注;二、该商标三年未使用。在本案中,第一个理由显然无法使用,因为唯冠在2000年即注册了该商标,而苹果公司宣布iPad产品上市时间是2009年年底。第二个理由,商标三年未使用虽然是商标法的规定,但如苹果公司使用该理由撤销iPad商标将面临两个问题:

首先,如果商标权人在过去三年内曾经使用过此商标,则该理由不成立。在商标撤销案实践中,三年未使用的证据举证较难判断真伪,对于这些事实,商标局的审查一般会比较慎重,不会轻易撤销。

其次,即使iPad商标被撤销,苹果公司也不是自然取得了该商标,还是要通过正常的申请途径申请才能取得商标注册。而在商标从被撤销到再次申请完成的法律程序进行期间(现在需要2年左右),该商标的法律保护处于真空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名称命名产品。对于一款几个月内即将在国内上市的产品而言,要通过如此冗长、充满不确定性的法律程序解决商标问题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因此,和解对于纠纷双方是最佳的选择。因此,游云庭建议,深圳唯冠尽快与苹果公司和解,这样既可以降低双方的法律风险和诉讼成本,又能最大化实现自己的利益。

链接

1989年,唯冠科技集团于中国台北创立。1997年,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国际”) (00334.HK)在中国香港上市,深圳唯冠为其在深圳的全资子公司。

2001年6月和12月,深圳唯冠在中国先后申请注册了两项与“iPad”相关商标。

2001~2004年,唯冠国际旗下另一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唯冠”)分别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和地区共计获得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

2006年,苹果公司开始策划推出手持电脑iPad,但是在进入欧洲市场之时,才发现iPad商标已经被台湾唯冠注册。2006年,苹果公司在英国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等理由将台湾唯冠告上法庭,这场官司以台湾唯冠胜诉而告终。

2008年9月,一家在英国伦敦注册的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P公司”)开始与台湾唯冠接触,意图购买其在世界各地注册的iPad相关商标。

2010年4月7日,苹果公司与IP公司签订商标转让协议,IP公司将其从台湾唯冠购买的10个iPad商标以10英镑的价格转让给了苹果公司。

TAG: 花落谁家 苹果 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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