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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收窄

热度235票  浏览16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4年6月19日 15:08
  据介绍,以《办法》实施日期为节点,7月1日后,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职工可以提取7月之前缴存的公积金;7月1日(含)后缴存的公积金,职工不能再以“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为条件进行提取。

  本市户口下岗失业人员 (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可以提取7月1日之前缴存的公积金,7月1日(含)后缴存的公积金,不能再以“本市户口下岗失业”为条件提取。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结平表示,“也就是说,假设6月30日职工账户余额有3万元,到了7月31日余额增加到3.2万元,但最终只能提取3万元。”另外,从7月1日起,职工不能以“户口迁离”为条件提取公积金。

  简化纯公积金贷款提取手续

  “从7月1日起,纯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办理提取的手续可以简化。”刘结平透露,目前,纯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要想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商品房购销合同、销售登记备案表、银行借款合同、已付的首期购房发票或加盖发展商财务公章的收据等一系列资料。

  “针对纯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在贷款审核阶段我们已掌握了其购房相关情况,因此提取手续可以进一步简化。”刘结平表示,从7月1日起,纯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取的,需要提交的资料可简化为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联名卡、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此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提取要求由在购房发票或付款收据开立日起“一年内”只提取一次,改为“两年内”只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逾期还款三次将不能提取

  今年3月公布的《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一条要求,存在“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以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不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之内的其他情形”等情况将不得提取公积金。

  对比征求意见稿,7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第四十一条,增加了“连续三期未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条款。这意味着,连续三期未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缴存人,将不能提取公积金。

  相关链接

  大病医疗提取公积金细则

  范围要求:家庭成员仅限缴存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提取条件:
  1、缴存人本人或家庭成员个人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住院补充医疗待遇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的,可以每年在社保年度内或该社保年度结束的90天内提取公积金。
  2、提取金额不超过其本人或家庭成员个人支付的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
  所需资料:经市社保部门确认的《中山市大病医疗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细则
  范围要求:缴存人及其配偶
  提取条件:1、在本市范围内既有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
  2、自市质量技术监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取公积金。
  3、所提取公积金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
  所需资料:房地产权证、规划部门出具的报建批复书、所在房产各房地产所有权人增设电梯费用分比例的协议、市质量技术监管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增设电梯费用的发票。
TAG: 公积金贷款 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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