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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出台20项举措促“新三百”企业加快发展

热度269票  浏览19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4年12月17日 21:37
      用3 年时间,扶持“新三百”企业培养100 名掌握核心专利和先进技术、拥有国际化经营管理经验、能对企业和产业发展起领军作用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市政府特殊津贴,享受期3年。

  制定企业人才评价体系,通过发明专利、税收贡献、企业主推荐等指标体系综合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后可享受购房补助;实施“新三百”企业人才工作所需各项费用,纳入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设立后备骨干人才库,对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人员入库管理,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对每年缴纳国地两税3000 万元的企业即可拥有1个入户指标和1个入学指标;免费为企业提供人才管理平台。

  统筹资源,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建设人才公寓,凡符合相关规定的各类紧缺适用人才,均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在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 “新三百”企业人才工作力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实施20项举措,促进“新三百”骨干企业加快发展。

  根据《意见》,我市将创新人才引进模式,加强部门、镇区、企业的联动协作,集中组织“新三百”企业组团赴重点高校招聘。鼓励“新三百”企业与高校开展战略合作,建立国家级产业实训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毕业生实习基地等,定向引进紧缺适用人才。鼓励高级人才中介组织从市外引进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引进的数量与质量,给予人才中介组织适当奖励。

  《意见》强调注重能力素质导向。用3年时间,扶持“新三百”企业培养100名掌握核心专利和先进技术、拥有国际化经营管理经验、能对企业和产业发展起领军作用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市政府特殊津贴,享受期3年。鼓励“新三百”企业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参加EMBA 学习,对入读中欧商学院、长江商学院等院校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每人给予5万元学费资助。同时还举办“新三百”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系列培训班,提升经营管理人员科学决策、资本运营、人才开发、现代营销等能力。

  《意见》还要求强化“新三百”企业人才工作的保障,包括财力物力、政策及服务三大保障。

  强化财力保障的具体举措包括:鼓励企业加强人才储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适当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制定企业人才评价体系,通过发明专利、税收贡献、企业主推荐等指标体系综合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后可享受每月最高5000元特殊津贴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助;实施“新三百”企业人才工作所需各项费用,纳入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市、镇两级各承担50%;对员工年流失率少于5%的企业,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强化政策保障的举措有:设立后备骨干人才库,对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人员入库管理,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对每年缴纳国地两税3000万元的企业即可拥有1个入户指标和1个入学指标;在 “中山市人才库”设立企业模块及端口,免费为企业提供人才管理平台。

  在强化服务保障方面的举措是:统筹资源,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建设人才公寓,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凡符合相关规定的各类紧缺适用人才,均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对重点产业、重要载体引进的领军人才,作为人才公寓重点保障供应对象;在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新三百”企业人才服务专用窗口,在材料认定、入户、人事调动、人事档案管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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