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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3年安排6亿专项资金支持技改

热度290票  浏览31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4年12月27日 19:52
      技术改造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投资活动,是实现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安全生产、提升企业竞争力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精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实施意见》,出台了中山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核心任务,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淘汰落后产能与绿色发展相结合,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与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加强引导,完善机制,不断加大技术改造的投入力度,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效率,全面提高我市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工作目标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全市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28%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5000元/人以上。

  ◆ (一)投资结构明显优化。
  到2017年,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开展技术改造达60%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明显提高,其中机器装备、信息化投入占技改投资的比重达50%以上。
  ◆(二)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
  到2017年,重点骨干企业60%以上的关键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行业先进产能占比显著提高,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 (三)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到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率达9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资源计划(ERP)普及率和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达6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达60%以上,企业生产管理科学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明显提高,重点骨干企业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重点工作

  ◆(一)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按照“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思路,组织实施一批优质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优先把优质技术改造项目纳入市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并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相关扶持。
  ◆(二)支持增资扩产项目建设。
  对投资计划明确、技术工艺成熟、产品质量稳定、市场渠道完善的重点增资扩产项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争项目快建设、早投产、速达效。
  ◆(三)实施“机器换人”工程。
  在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实施以“机器换人”为主要手段的技术改造,鼓励应用集机械、电子、控制、计算机、传感器、人工智能等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的工业机器人装备,普及现代化制造模式。
  ◆(四)推动智能制造。
  围绕智能制造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的改造,在家电家具、五金机械、纺织服装、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等产业,鼓励使用柔性自动化生产装配线、大型控制系统、数控机床等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设备,推广应用新型传感、嵌入式控制系统、系统协同技术等智能化制造技术,支持工业企业普及设计过程智能化、制造过程智能化和制造装备智能化。
  ◆ (五)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
  围绕信息化技术在现有产业的普及应用,鼓励企业通过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过程控制、资源计划、生产运行系统等信息技术应用,对工艺流程进行再造,加强过程控制,实现精益生产,改造提升现有产业。鼓励工业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应用电子商务,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有条件的可自建零售平台,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提高生产经营和流通效率。
  ◆ (六)加快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
  鼓励各类工业企业瞄准世界前沿技术和高端装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提升装备水平。实施提升工业能效、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推进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
  ◆(七)推动产业集群协同技术改造。
  以各类国家级产业基地以及产业集群为载体,引导产业、企业集聚发展,推动大中小微企业以产业链进行协同技术改造及创新,选择若干优势产业关键环节进行 “建链”、“强链”、“补链”改造与创新,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产业发展格局。
  ◆(八)加快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中山美居产业园,加快建设中山市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与有条件的镇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或企业服务中心等,向技术改造企业提供工业设计、电子商务、投资策划服务,以及“机器换人”、智能改造、两化融合及先进管理模式的应用展示、体验、一体化解决方案、设备租赁和专业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
  ◆(九)提升绿色制造及安全生产水平。
  支持企业运用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设备及工艺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研发系统,提升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实施电机能效提升工程,推广高效电机、淘汰在用低效电机。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力度,优先支持安排技术工艺先进、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项目,切实提高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扶持政策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015-2017年市财政安排6亿元设立 “中山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优质技术改造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机器换人”设备租赁等。专项资金实行年度滚动扶持,扶持方式视情况可采用股权投资、委托贷款、投资贷款贴息以及无偿补助等方式。
  ◆(二)完善金融服务。
  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融资支持力度。加快融资担保体系以及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建设,鼓励企业运用短期融资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按市场化原则,引导民间资本与中山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共同出资,成立“中山市‘机器换人’设备租赁基金”,拉动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帮助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融资。
  ◆(三)强化用地保障。
  对投资强度达500万元/亩以上优质技改项目,市内优先安排或向省积极争取用地计划指标、能源消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等要素资源。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进行技术改造。允许和鼓励企业将老厂区用地纳入“三旧”改造范围,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利用闲置用地实施技术改造项目。
  ◆(四)优化行政服务。
  建立政府部门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机制,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减少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用地预审、水资源论证和水土保持方案等审查或审批意见不作为环评文件受理前置条件,对企业实施设备更新改造的“零新增地”技改项目,最大程度简化环评手续。
  ◆(五)落实企业减负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推动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完善企业举报和反馈机制,严厉查处对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等违法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涉及企业技术改造的各种鉴定、检验检测等结果实行互认互通,各镇区、各部门不得重复进行收费。

      亮点解读

  ●受惠面广

  在新的技术改造扶持政策中,取消了申报主体年纳税额以及项目投资额的门槛条件,受惠企业及项目的范围大大增加。按我市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技术改造的摸查情况,年享受市技术改造政策企业将从数十家拓展到数百家。过去对市技术改造扶持政策遥不可及的一大批中小微企业,将成为最大受益者。
  ●扶持方式多
  在以往的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分配中,无偿补助方式基本成为唯一的扶持方式。在新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资助上,将引入年度滚动扶持方式,采用无偿补助、贷款贴息、股权投资、设备租赁以及组合的混合资助方式。无偿资助与投入扶持相结合,财政资金与民间资本金融资本相结合,利用杠杆系数放大财政资金,在扩大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力度的同时,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并尽量实现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
  ●扶持力度大
  市财政3年安排6亿元专项资金,为历年之最。在新的专项资金资助细则中,项目无偿补助的比例按项目总投资额最高将放大到1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按实际偿还的利息,项目贷款贴息比例最高将放大到50%,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500万元;比以往技术改造项目扶持力度大大提高。
  投入资助分股权投资与委托贷款两种方式,股权投资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30%;委托贷款采取免息或低息,期限最长3年。项目投入资助不低于100万元,没有最高额限制;
  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和金融资金,专项资金投入作为引导资金,吸收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组建设备租赁基金。此外,对我市传统产业,在每个产业中选取2-3家企业打造示范项目,该类项目的无偿补助比例最高将放大到20%,资金额度最高放大到500万元。
  ●采取项目库管理
  对符合扶持范围的项目,由企业申报,镇区推荐,市经信局审查合格后进入项目库,入库项目即拿到资金扶持准入,企业就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年度申请扶持。这样给企业有一个预期,增强投资信心。
  ●申报程序简化
  在申报材料上,企业在一般项目(竞争性分配项目、示范性项目除外)申报过程中,只需重点提供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报送以及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会计凭证“三要件”,省却了项目可行性报告、土地使用文件、规划选址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董事会投资决议等一批过往申请项目“必备的文件”。评审过程主要审查要件和核实会计凭证,不再进行复杂的技术先进性,市场成熟性专家评价。同时,由于采用了滚动扶持,企业在下一年度申报时,只需提供新的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报送以及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会计凭证即可。这将大大简化申报材料要求,减轻企业负担。
  ●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我市中小企业多的情况,今后按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进行分级管理,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由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集中评审,提出资助计划建议,经当地政府(办事处)同意以后,以当地政府(办事处)名义函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投资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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