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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最高级人才购房可补100万元

热度279票  浏览27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7月28日 08:55

我市出台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向紧缺适用人才抛出了绣球,拟将紧缺适用人才分为七层,前六层有津贴、补助,和优先入户等待遇,最高者可获补助100万元。727日,我市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紧缺适用人才划分七个层次

《意见》对紧缺适用人才进行了七个层次的划分,并同时制定发布了《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以下简称《人才导向目录》),囊括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健康医药、新材料及新能源50多个行业。据了解,纳入《人才导向目录》的同时,还需符合七个层次划分的才能称之为紧缺适用人才。

其中,第一次层次的人才需要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最低门槛的第七层次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需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获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并在我市工作满1年。根据《意见》规定,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第七层次人才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其中有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领军人才有5万元奖金

我市将选拔约30名优秀中青年高层次人才纳入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批代表国内先进水平并有一定声望的领军人才。对纳入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人才,由市财政按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用于组织其开展学术交流、培训研修、体检疗养等活动。对领军人才自主组建团队,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项目,给予优先申报和立项。建立领军人才学术休假制度,确保每年享有不低于15天的学术休假。

可享特殊津贴、购房补助

符合条件的紧缺适用人才,可享受特殊津贴、购房补助、优先入户口以及解决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优惠政策。按《意见》规定,符合当年《人才导向目录》的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只要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即可根据不同层次享受每月1000元至5000元的市政府特殊津贴,期限为3年;在我市落户并购买商品住房或自建房的,可根据不同层次享受10万元至100万元购 (建)房补助,分5年发放。其中,第一层次紧缺适用人才可享特殊津贴每月5000元,购房补助100万元。

 

TAG: 中山 人才 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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