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行业开始全面整顿
根据《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方案》,中山市将于2010年10月9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止,对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规范整顿。
规范整顿的对象是2008年3月8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 注册地在中山市,有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和融资性再担保业务业绩的各类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须于2010年11月18日前,持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效证明等资料,到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申报登记;经市金融局审核确认后,参加规范整顿。
参加规范整顿的担保公司,可自主选择保留、重组、合并、转型(退出融资担保业务经营)等方式规范整顿;其中,采取重组、合并方式的,在申报登记时要提交其对存量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处理方案,妥善处置存量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