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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停止办理空地使用权转让

热度274票  浏览22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4年10月31日 22:41
      市国土局发出通知要求,10月29日起停止办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业务。该局表示,停办空地使用权转让是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等法规有关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时应对房地产的投资开发进度进行审查,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

  市国土局表示,我市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也是我市落实国家审计署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整改要求立行立改的具体措施;同时,停止不符合条件土地的转让,可以防止土地炒买炒卖,维护土地管理正常秩序,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TAG: 国有土地 开发投资 土地出让 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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