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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旧”改造面积逾11万亩

热度386票  浏览38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7月29日 16:03

7月27日上午,在中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中山市副市长韩泽生作了《关于我市“三旧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通过“三旧”改造加快实施中山旧城区土地整合和功能再造,为产业转移和结构调整腾出土地、扩出空间。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山对原有标图建库成果进行修补增改,目前修改后的标图建库成果“三旧”地块5973宗,面积达11.37万亩,已经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审核。

在“三旧”改造中涉及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补办历史用地手续的地块,涉及面积约5.8万亩,是“三旧”改造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历史用地时间长、征地协议书等资料不全,图斑误差、原控规容积率偏低等历史问题。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陆国良建议加快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并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对拆迁户宣传,保障拆迁户权益,并建议能否探索成立专业化的拆迁公司,做到阳光拆迁、文明拆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标泉表示,开展“三旧”改造,目前最迫切要解决的有两个问题:一是“三旧”改造有政策期限,已经确定下来的项目,要尽快争取省的确认,把握难得的历史机遇。二是如何利用“三旧”改造把全局性的问题解决。如今,将工业用地转为其他功能,都需要补缴手续费。但转商业用地的费用远远高于转为房地产项目的费用。这样的政策导向不好,不利于推进转型升级。应该调整政策导向,鼓励商业项目和“三旧”改造。但具体到每一个项目,一定不能搞“大跃进”,要看准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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