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你的位置:中山市经济研究院 >> >> 媒体访谈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中山市将结合户籍新政统筹“城乡同籍”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发布者:严清章
热度384票  浏览43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2月27日 17:03

编者按: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地级市入户条件:合法稳定工作三年,有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昨日,目前中山政府还没有组织相关单位对此进行研讨。中山市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市政府应该会考虑将新政策内容,和换发《居民户口簿》的情况一并研究全盘统筹。中山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梁士伦教授就此接受南方都市报的采访指出:新政降低了入户中山的门槛。

可作出更严格的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上周四发布的《通知》,分类明确了户口迁移政策,而对于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以外的设区的市,也就是中山这类地级市,《通知》则要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就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通知》还指出,对于这类城市如果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更严格的规定。

中山市政府尚未组织研讨

中山市从2009年12月开始启动流动人员积分管理制度,通过打分的方式,引导流动人口入户。《通知》的出台明确了地级市入户条件,中山流动人口的入户政策是否会据此进行调整?昨日,南都记者分别联系了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由于国家政策上周四才出台,目前市政府还没有就此问题组织研讨。

推迟取消城乡户籍划分

中山市发改局去年12月28日公布了《关于实施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取消城乡户籍划分,所有户籍居民及其新生子女、市外新迁入户人员统一登记为“中山市居民户口”,届时将全市统一换发《居民户口簿》。

昨日,市发改局副局长李永东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稿》根据建议进行了部分修改。另外,实施时间不一定为此前公布的4月1日,具体时间将由市政府决定。

中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国务院《通知》下发后,市政府应该会考虑将新政策内容和换发《居民户口簿》的情况一并研究,全盘统筹。

对话 :“政府财政负担将会大大加重”

昨日,南都记者就《通知》可能对中山带来的影响采访了中山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梁士伦。

南都:《通知》出台对打算入户中山的流动人口意味着什么?

梁士伦(以下简称“梁”):这大大降低了入户门槛,中山现行的积分入户制度对于高学历、高技术人才有所倾斜,但《通知》则没有类似倾斜。

南都:这对积分入户政策带来什么样的冲击?

梁:《通知》体现出打破本地人与外地人的二元藩篱。中山市现行的积分入户政策与《通知》的要求有些不符合,这一规定的相关政策有可能被废除,或是进行修改。

南都:如果中山按照《通知》执行入户政策将变成何种局面?    

梁:按照《通知》的思路,越来越多的非户籍人口将入户中山,届时,政府将需要对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更多的资金,财政负担将会大大加重。例如现在,外来人口子弟念高中,只能去民办学校。而中小学方面,则是根据公办学校学位的数量、资源等,派给达到一定积分要求的外来人口子弟。户籍改革之后,政府将需要拨出大量财政投入到公办教育等方面,如增加公办学校的学位等等。

中山市入户政策之路

2007年1月:重启购房入户,解决2004年7月1日以前在中山市购房、因受暂停政策影响而未能入户的市外人员的户口问题。

2009年12月:中山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将按照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积分排名的方式为外来流动人员安排一定数量的入户指标。

TAG: 管理制度 国务院 户籍 通知 中山市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