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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城镇化率提高四个百分点新目标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经济日报   发布者:李君莫
热度359票  浏览40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4月22日 11:21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未来5年我国城镇化率要提高4个百分点,到2015年达到51.5%,平均每年增加0.8个百分点。我们该如何正确认识这一目标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处于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快速推进的城镇化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从1978年到2010年,城镇化率提高了29.58个百分点,年均增加0.92个百分点。本世纪以来的10年,我国城镇化速度进一步加快,城镇化率提高了11.3个百分点,年均增加1.13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从4.6亿增加到6.3亿,年均增加1700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农村转移人口。可以说,在过去的30多年里,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

“十二五”的5年乃至未来更长时间,我国仍然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阶段。“十二五”城镇化率年均提高0.8个百分点,低于过去30多年和过去10年的发展速度。但考虑到13亿人口这一庞大的基数,每年增加0.8个百分点城镇人口就要增加1000万左右,实际上还是一个相对较快的速度,更何况这是在经历了过去30多年高速发展的基础之上。

应该看到,城镇化发展目标不仅与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服务增加值比重累计增加4个百分点等“十二五”经济发展主要指标有内在的逻辑关系,还与我国城镇化进程所处的阶段有关系,更与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实际紧密相关。

2010年我国城镇化率达47.5%,这一指标是根据国际惯例按居住地统计的办法计算出来的。按照这一办法,在城镇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民都被统计为城镇人口,也就是说2010年47.5%的城镇化率、6.3亿城镇人口当中,包含了约1.45亿农民工。

专家因此把我国目前的城镇化称为“不完全的城镇化”。“十二五”时期我国推进城镇化一项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把这种“不完全的城镇化”有序转化成“完全的城镇化”,即“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专家认为,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让这些没有享受到城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农民工尽快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将是未来10年城镇化的核心任务,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在统计上,推进已经纳入城镇居民统计的农民工市民化,并不表现为城镇化率的提高,但是补上这一课却有非常重要的实质意义。一是城镇化对于扩大内需尤其是居民消费需求的作用将更为明显。二是对于做好“三农”工作有重要意义。三是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但推进城镇化的速度却并非越快越好,而必须与一国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这个承受能力主要表现为城镇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居住场所和公共服务等。

城镇能吸纳多少农民,最终取决于其所能提供的就要岗位。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底到2009年初,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约有2000万农民工回到农村,这种情况直到半年后经济逐步企稳回升才慢慢好转。因此,“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或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最近,很多地方也开始把农民工等外来人口纳入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

在公共服务方面,随着外来人口大量流入,一些城市交通、通信、供电、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快速增长的需求。因此,“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统筹地上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交通、通信、供电、供热、供气、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水平,增强消防等防灾能力。

从发达国家情况来看,城镇化率也并非越高越好。比如,日本目前的城镇化率是75%,但农业人口只占全部人口的4%左右,也就是说有21%的非农业人口没有住在城市而在农村。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按照到2030年人口达到15亿峰值、城镇化率达到70%计算,在城镇居住的人口达到10.5亿,同时还有4.5亿人居住在农村。因此,在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同时抓好新农村建设。

作者:万建民

TAG: 百分点 改革开放 历史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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