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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积金贷款收紧首次申请条件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山商报   发布者:王若水
热度292票  浏览26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11月14日 09:40

继今年7月收紧二套购房申请后,公积金贷款再次收紧首次申请条件。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透露,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建筑面积超144平方米、城区房价超10583元/平方米、容积率1.0以下的,均不接受贷款申请。
  首次申请贷款不能买“豪宅”
  近日,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市某房地产代理机构发出通知,通知内容显示:“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房屋建筑面积超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超120平方米 (含120平方米)的,不接受贷款申请;房屋交易价格超过房屋平均交易价(以市房地产交易所公布的数据为准)的1.44倍的,不接受贷款申请;建筑容积率1.0以下的,不接受贷款申请。”
  根据《广东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要求,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这意味着,首套购房条件收紧主要针对非普通住房,即大户型的“豪宅”单位。
  “此次收紧首套购房贷款申请条件,其实是对住建部相关文件精神的重申,公积金主要用于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住建部《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
  业内评价限价令之下影响有限
  今年3月,中山市国土局公布了2010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其中中山城区为7349元/平方米,镇区为5500元/平方米(均按套内面积计算)。按“房屋交易价格超过房屋平均交易价的1.44倍”计算,城区套内单价为10583元/平方米以上的,即被认定为“豪宅”:镇区套内单价为7920元/平方米以上的,即被认定为“豪宅”,均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随着“限价令”而来的公积金收紧政策,业内人士认为影响面有限。毕竟,大户型“豪宅”单位单价高,普通工薪阶层难以承受,受影响群体主要为少部分购买改善型住房的市民。而且,在“限价令”期限内,价格超限的大户型“豪宅”根本无法网签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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